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新冠病*肺炎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
年3月13日,松山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境外返回人员,并启动了突发新冠肺炎疫情Ⅳ级应急响应。根据《赤峰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六版)》(赤防指发〔〕1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Ⅲ级。
年3月13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年底。
二、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