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名单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二批自治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81号)要求,在各盟市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议、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拟命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青少年素质教育活动基地等7个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内蒙古自然博物馆等35个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公示期为:年5月11日~5月17日。
联系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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