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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内执号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李录叶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执行案号:()内执号执行依据:()内民初号被执行人:杨槐身份证号码:涉案标的: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元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举报联系-联系人:刘宣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年6月7日来源:赛罕区人民法院、内蒙古晨报声明本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不同意使用的文章和视频,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以防侵权!或者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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