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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9/22 17:15:00

关于在通辽市主城区城市管理领域推行便民措施助力地摊经济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方针,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研究决定,在通辽市主城区城市管理领域推行七项措施助力地摊经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在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侵害他人利益、保证卫生状况的前提下,允许临街商家临时越门摆放商品;临街餐饮店铺在规定的时段开展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的餐桌下要有垃圾桶,并配备专职保洁员。


  

二、允许流动商贩有序经营。在不占用黑色路面、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在背街小巷和居住集中区域沿街贩卖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


  

三、允许大型商超占道促销。大型商超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做到不动火、不动气、不冒烟,确保没有安全隐患,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


  

四、在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允许早夜市占道经营。早夜市摊位要整齐有序、自备垃圾容器,车辆停放不得堵塞交通。食品加工制作摊位场地上要铺设防油垫,地面油污要及时处理,不得往雨水篦子里倒污物,否则给予严厉处罚。


  

此通告自即日起执行。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6月4日

来源: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期责编:赵鹏飞

本期校对:包红岩

本期审核:燕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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