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郭治华)原本购买一套顶账房想在结婚时当做婚房,可就在装修时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别人装修入住。这让原本满心欢喜的市民刘先生惊讶不已。为此,他将卖给自己房子的房主和小区开发商一同告上了法庭,希望重新要回自己的购房款。可就在胜诉一年之后,原本的购房款还是迟迟没有拿到。
买房遭遇“一房二卖”
年8月,呼市市民刘先生经其朋友刘某某介绍看中了呼市土左旗天时小区三期的一套面积为91.4平方米的住宅。刘某某告诉刘先生,这套住宅是天时小区三区开发商李天贵作为工程款抵给自己的,该房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以元的价格卖给刘先生。
刘先生听后觉得价格可以接受,随后在年8月29日之前陆续将全部房款付给了刘海豹。8月29日当天,在刘海豹的带领下,刘先生与天时小区三期开发商李天贵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天领取了房屋钥匙。
年,刘先生向小区开发商缴纳了天然气、水电费等一系列费用。年12月,就在刘先生筹到钱准备装修自己购买的房屋时,却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他人装修入住。入住者称房子也是从李天贵手中购买的。
这时,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房子遭遇了“一房二卖”。
判决后迟迟未执行
为了要回自己的购房款,年3月初,刘先生将刘海豹和李天贵一同起诉至呼市土左旗人民法院。同年3月22日,土左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于4月2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显示:刘海豹应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刘先生购房款元以及同期银行利息。李天贵对上述款项的给付承担连带责任。
“本来以为我起诉的案子胜诉后可以拿回我的购房款,但是至今为止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法院迟迟没有将我的购房款执行返还。”刘先生告诉记者,为此他多方询问,但一直没有结果。
6月13日,记者来到土左旗天时小区看到,该小区售楼部大门紧锁,小区已有超半数居民入住。
呼市土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俊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刘先生的购房款迟迟没有执行退还,是因为判决后一直没有在刘海豹和李天贵名下查到有效资产,因为这两人的一些房产都是无产权房屋,无法执行。就在前段时间,才在李天贵名下查到一处位于呼市市区某小区的不动产。接下来,将进一步核查这套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人,核查完毕后,会进行评估拍卖。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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