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13日0时58分,乌海市公安局接警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海勃湾区君正长河华府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立刻指派海勃湾区公安分局海达街派出所民警前往。
经民警到场核实,燃放烟花爆竹人员为君正长河华府小区住户刘某及其亲属王某、江某,当时组织家庭聚会,吃完饭后的三人将放在院中的花炮点燃。民警到场后告知其行为违反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对三人当场进行了训诫。三人当场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今后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犯类似错误。
公安机关提醒:请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乌海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争做文明守法市民。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人居环境,年年初,乌海市政府发布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从年10月1日起,全市各区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各级公安机关与安监、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联合整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立足我市主要交通要道,在各交通收费站点、各级治安卡点、查报站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加强沿街房、出租房、空置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私存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各级公安机关会同环保、质监、城管等部门,将辖区的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家商户、每家单位,全部纳入管控范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根据不同时段要求,实行三级禁放管控。
全面排查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建筑工地等辖区重点单位和部位,及时掌握婚庆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巡查盯防。
公安机关对在巡查和群众报警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来源:乌海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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