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包头市医疗保险局稽核科科长王勇、工作人员龙江梅、刘丽梅、吴军失职失责问题。年5月,医院向原市医保局稽核科申请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龙江梅、刘丽梅负责申请材料的接收与审验工作,医院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使其通过资料审验环节。吴军负责现场勘查评定工作,在评定项目所需资料不符合医院通过现场勘验环节。医院相关资料提交申报纳入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会议审议通过。年1月,医院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王勇作为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对于稽核科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承担领导责任。年8月,王勇、龙江梅、刘丽梅、吴军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青山区住建局副局长邬海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张毅官僚主义问题。年2月,某办事群众在青山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办理公租房相关业务过程中,张毅不仅没有对其做耐心细致解释工作,还由于言语过激引发争吵。邬海旺到现场后,不但未对张毅的行为予以制止,反而也与办事群众发生了言语争执。作为政府服务部门公职人员,邬海旺和张毅在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诉求,明显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年3月,邬海旺和张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原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总工程师胥文平公车私用问题。年6月9日至9月15日,胥文平驾驶原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公务用车上下班,并停放于住宅小区停车场,经测算胥文平公车私用产生费用元。年6月,胥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昆区住建局绿化站站长赵旭峰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问题。年4月至年2月,昆区住建局绿化站站长赵旭峰利用停薪留职和长期请病假人员工资卡虚报、冒领资金,用于组织职工活动、发放福利等,其中,十八大之后支出.07元。年4月,赵旭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固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所原主任胡宝林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和接受宴请问题。年5月,时任固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所主任胡宝林在处理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矛盾纠纷过程中,违规收受一方当事人赠送的香烟两条,接受宴请两次,费用总计元。年5月,胡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