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晓英摄影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齐晓英)1月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伟东、以及公安厅相关副厅长出席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张效敏对全区公安机关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进行通报。
警方铲除涉恶团伙个
据悉,截至年底,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1个,铲除涉恶团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起,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财产31.9亿元。
公安厅副厅长张效敏在通报中称,“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受理群众举报有效线索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0份。”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期间,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畅通网上网下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年,各级公安机关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近万条,其中42%来自群众举报。迫于强大的宣传声势,全区先后有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依靠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全区已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0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个、破获其他各类刑事案件起。期间,公安机关在全区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共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名,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另有多人被立案调查。为进一步加大震慑力度,公安厅三次发布悬赏通报,对90名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目前已抓获56人。
据了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深入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出治安乱点地区个,已整治个,收缴枪支支、子弹铅弹26万余发、炸药4.4万公斤,破获命案积案49起,带动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实现了扫黑除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双提升”。
首创三种“扫黑除恶”做法
记者在会上获悉,自治区公安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三项做法为全国首创:组建“猎鹰”突击队扫黑除恶、进行扫黑除恶专项巡查、公安厅长、局长公布电话、邮箱,直接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王来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公安机关组建30支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猎鹰”突击队主要负责重大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核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同时,“猎鹰”突击队还要担负起对基层办案的指导,突击队中,汇集了来自各地的侦查、技术、审讯、抓捕、法律等各方面的专家型人才,由公安厅统一指挥、调配,哪里有需要就出现在哪里,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指派什么样的人才,为全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侦办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支撑。组建以来,公安厅直属“猎鹰”突击队已完成全区全部在侦涉黑案件的法律指导工作,组织对40多条重大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开展核查,并对其中多件已核实的违法犯罪问题立案侦查,不断引领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而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文忠在会上介绍:年7月份,公安厅党委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两个月间,公安厅6个巡察组对全区12个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党委及其所属的个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有力推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共抽查走访派出所个;组织召开座谈会场人,组织个别谈话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人,接收来电举报次、来信举报9件、短信举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