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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体验产品50人被骗内蒙古晨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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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上午9:30,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詹某汝、戴某红、戴某女涉嫌诈骗一案。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

年5月,江西籍被告人詹某汝、戴某红合谋以销售电子产品返利的模式实施诈骗活动,戴某汝选定在包头市实施诈骗。

庭审现场宿珺摄影

注册成立公司

年6月,詹某汝出资,以他人名义租赁包头市昆都仑区国贸大厦号房间,注册成立了由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内蒙古捷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诱使被害人去体验

公司成立后,詹某汝、戴某红分别印制“张伟”“戴雨翔”的虚假名片,在公司张贴从网上下载的产品介绍并从网上购买按摩椅、足底按摩仪等电子产品。

公司雇佣戴某女等人作为业务员,给业务员印制虚假名片,通过在人群密集处发放宣传名片、购买被害人手机号码向被害人打电话等方式诱使被害人去公司体验产品。

以提成为诱饵使被害人上当

在被害人体验产品时,詹某汝、戴某红、戴某女等人向被害人表示,对方如果以元等价款购买足底按摩仪等产品后,每10天向对方分红返利元,共返还0元,诱骗王某某等被害人交付财物,又进一步与被害人签订劳务合同,以给予一定提成的方式诱使被害人继续向他人宣传。

50余名受害人共交付财物41.74万元,除向部分被害人返利4.84万元外,剩余36.9万元被被告人詹某汝、戴某红、戴某女非法占有。

年7月初,被告人詹某汝、戴某红、戴某女等人离开包头逃匿。

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适用法律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晨报融媒记者:宿珺

本期责编:陈日峰

本期校对:赵鹏飞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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