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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名幼童在幼儿园和老师闹着玩受伤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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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着玩还是故意打人?

包头市滨河新区天一幼儿园的老师在园内是否打伤了孩子?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监控还原事发经过▼


  3岁半的小森(化名)医院儿童住院部的病房内,9月28日晚,小森的妈妈张女士给记者还原了事发当日的情况。张女士称,她一直在给包头市滨河新区天一幼儿园代特长课,在儿子2岁半的时候,她就把孩子送到这个幼儿园。


  “9月21日中午,我突然接到儿子的班主任米老师的电话,米老师说,她和我儿子闹着玩时不小心拿教案书将孩子的脸划伤了,我听了也觉得不是大事,就说没事。当天下午5点多,我去给幼儿园上特长课时,看见儿子鼻子下面,左脸处三处有伤,当时我还想着书划伤应该是一处划痕,怎么是三处呢?那天,米老师看见我还一直道歉说不小心,我也没多想。可晚上睡觉时孩子会突然哭着惊醒,第二天去上乐高课,儿子的同学说是米老师打的。”张女士很是愤懑。


  9月23日,小森的爸爸和幼儿园赵园长一起看了事发当日的监控并且进行了翻拍。“监控里显示,当日11时31分,米老师和另外一名老师在给孩子们录中秋节的小视频,由于孩子们表现得不完美,米老师拿着一本教案书将四五个孩子都拍打了,最后拿书狠狠地直接扔到我儿子的脸上,然后就将我儿子关到了小黑屋里。”记者在小森妈妈提供的一段视频里,也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事发当日,米老师穿一件白色的衣服,拿着书不停地在教室里徘徊,时不时拿书拍一下前排几个孩子的头,过了几分钟,她突然走到后排,在距离小森1米之外的地方将书扔到了小森的脸上。”

受伤的小森(图片由家长提供)

▼幼儿园:已委托律师全权处理▼


  小森的爸爸王先生称看完监控后作为家长太气愤了,于是就将翻录的视频发到了班级的
  9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的滨河新区天一幼儿园,在紧锁的大门外,记者向一位老师说明来意并询问赵园长是否在园,这位老师打了一个电话后告诉记者赵园长不在。记者随后拨打赵园长电话,一直没人接。快中午时,赵园长给记者回了电话,称不方便介绍情况,现在家长已报案,进入了司法程序,园里已全权委托给内蒙古塞星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处理,让记者联系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她是接受幼儿园委托对外代言和走司法程序处理这件事,因为已走了司法程序,她希望事情有了结果再说。随后,她称自己正忙,挂了电话。

派出所:案件进入调查取证阶段


  负责此案的高新区滨河新区民馨家园派出所负责人称,案件现在已经受理,已按行*案件进入调查取证阶段,从监控分析,幼儿园老师是故意伤害,具体处理结果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来定。

教育局:体罚学生事实存在


  9月29日下午,记者在这家幼儿园主管单位高新区教育局了解到,事发后,教育局接到孩子家长反映后,在第一时间由分管副局长和民办科、安法科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滨河新区天一幼儿园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情确实存在,于是要求幼儿园配合家长,医院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并对幼儿园进行了通报,取消其幼儿园年评优资格,要求幼儿园对老师进行处理。并且要求幼儿园对家长和孩子进行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教育局局长助理朱建敏、民办科欧阳春、安法科李科长都表示,教育局一直在监督幼儿园积极解决,直到事情有结果。

据幼儿园反馈,已将涉事老师开除。


  事情到底是如何解决的?


  10月9日,记者联系了赵园长,赵园长称,打人的老师已和孩子的家长达成了和解协议,打人的老师给了孩子家长3万元赔偿金,家长不再追究幼儿园的责任。可是记者却从小森的爸爸处了解到,他们只是和打人的米老师达成了谅解不再追究打人老师的责任。截至10月9日,事情还没有最终的处理结果。

来源: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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