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旅行社的整体素质,引导旅行社加强素质建设,提髙服务质量,促进旅行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对各盟市申报4A、5A级共56家旅行社开展服务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与划分评定工作,现将评审达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市场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成连荣
联系-,(传真)
附:年内蒙古自治区4A、5A级旅行社评审通过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年1月1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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