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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1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白旭东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决定任命:
辛曙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慧学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布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秀芬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国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苏涵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邢占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石玉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乌兰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