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1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委宣传部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自治区*委宣传部所属参公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思想*治研究会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人员9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委宣传部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国家设在我区盟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盟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应符合本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7月22日。
“基层工作经历”: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报考者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7.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未完成职级套改的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单独职务序列为主任科员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下;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同意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网站下载填写《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2.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扫描(PDF格式)或拍成图片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mgdwxcbg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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