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分为电脑端和移动端两种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1)“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报名报名时间:年5月27日9:00-年5月29日16:00;缴费时间:年5月27日9:00-年5月30日16:00。(2)普通岗位报名报名时间:年6月7日9:00-年6月8日16:00;缴费时间:年6月7日10:00-年6月9日17:00。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5.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材料(含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旗两级教育行*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8.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其他特殊岗位开考比例详见《计划岗位表》。“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应重新缴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9.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按照要求及规定时间在线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上传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办或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自动退回。(二)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2.试卷种类及要求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汉文部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文部分使用蒙古语文作答;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笔试须使用蒙古语文试卷,并使用蒙古语文作答。报考其他教学岗位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作答。报考其他非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计划岗位表》规定选择试卷及答题语种。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