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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以后有医疗保障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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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以后有医疗保障了


如果你是柯城区辖城镇户口,又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那么马上就有机会享受到医疗保障了。昨天,从柯城区社保局获悉,《柯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从9月1日起实施。


柯城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涉及到区辖城镇户口(非农业户籍)12万多人,占全市的50%以上,参保范围具体有三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年满18周岁未就业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未满18周岁且未入学校、幼儿园就读的人员。


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的不同之处是,参保人员除了个人缴费外,还有财*补助。成年缴费标准为280元(其中个人缴160元,财*补助120元),未成年人缴费140元(其中个人缴60元,财*补助80元)。


参保人员在统筹期年度内,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特殊门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柯城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可即时报销。


柯城区社保局工作人员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外的又一保障机制。这项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城镇居民想参保没*策、想缴费没能力的问题,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城镇居民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现象,减轻城镇居民的医疗负担,从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陈明明 郑银善)


[稿源:


衢州新闻-衢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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